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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邦之光
1 眾海島啊,當聽我言!
遠方的眾民哪,留心而聽!
自我出胎,耶和華就選召我;
自出母腹,他就提我的名。
2 他使我的口如快刀,
將我藏在他手蔭之下;
又使我成為磨亮的箭,
將我藏在他箭袋之中;
3 對我說:你是我的僕人以色列;
我必因你得榮耀。
4 我卻說:我勞碌是徒然;
我盡力是虛無虛空。
然而,我當得的理必在耶和華那裏;
我的賞賜必在我上帝那裏。
5 耶和華從我出胎,造就我作他的僕人,
要使雅各歸向他,
使以色列到他那裏聚集。
原來耶和華看我為尊貴;
我的上帝也成為我的力量。
6 現在他說:你作我的僕人,
使雅各眾支派復興,
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歸回尚為小事,
我還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,
叫你施行我的救恩,直到地極。
7 救贖主-以色列的聖者耶和華
對那被人所藐視、本國所憎惡、
官長所虐待的如此說:
君王要看見就站起,
首領也要下拜;
都因信實的耶和華,
就是揀選你-以色列的聖者。
耶路撒冷的復興
8 耶和華如此說:
在悅納的時候,我應允了你;
在拯救的日子,我濟助了你。
我要保護你,
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中保:原文是約;
復興遍地,
使人承受荒涼之地為業。
9 對那被捆綁的人說:出來吧!
對那在黑暗的人說:顯露吧!
他們在路上必得飲食,
在一切淨光的高處必有食物。
10 不飢不渴,
炎熱和烈日必不傷害他們;
因為憐恤他們的必引導他們,
領他們到水泉旁邊。
11 我必使我的眾山成為大道;
我的大路也被修高。
12 看哪,這些從遠方來;
這些從北方、從西方來;
這些從秦原文是希尼國來。
13 諸天哪,應當歡呼!
大地啊,應當快樂!
眾山哪,應當發聲歌唱!
因為耶和華已經安慰他的百姓,
也要憐恤他困苦之民。
14 錫安說:耶和華離棄了我;
主忘記了我。
15 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,
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?
即或有忘記的,
我卻不忘記你。
16 看哪,我將你銘刻在我掌上;
你的牆垣常在我眼前。
17 你的兒女必急速歸回;
毀壞你的,使你荒廢的,必都離你出去,
18 你舉目向四方觀看;
他們都聚集來到你這裏。
耶和華說: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:
你必要以他們為妝飾佩戴,
以他們為華帶束腰,像新婦一樣。
19 至於你荒廢淒涼之處,
並你被毀壞之地,
現今眾民居住必顯為太窄;
吞滅你的必離你遙遠。
20 你必聽見喪子之後所生的兒女說:
這地方我居住太窄,
求你給我地方居住。
21 那時你心裏必說:我既喪子獨居,
是被擄的,漂流在外。
誰給我生這些?
誰將這些養大呢?
撇下我一人獨居的時候,
這些在哪裏呢?
22 主耶和華如此說:
我必向列國舉手,
向萬民豎立大旗;
他們必將你的眾子懷中抱來,
將你的眾女肩上扛來。
23 列王必作你的養父;
王后必作你的乳母。
他們必將臉伏地,向你下拜,
並舔你腳上的塵土。
你便知道我是耶和華;
等候我的必不致羞愧。
24 勇士搶去的豈能奪回?
該擄掠的豈能解救嗎?
25 但耶和華如此說:
就是勇士所擄掠的,也可以奪回;
強暴人所搶的,也可以解救。
與你相爭的,我必與他相爭;
我要拯救你的兒女。
26 並且我必使那欺壓你的吃自己的肉,
也要以自己的血喝醉,好像喝甜酒一樣。
凡有血氣的必都知道我-耶和華是你的救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