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耶戶第七年,約阿施登基,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。他母親名叫西比亞,是別是巴人。 2 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,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; 3 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,百姓仍在那裏獻祭燒香。
4 約阿施對眾祭司說:「凡奉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之物所值通用的銀子,或各人當納的身價,或樂意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, 5 你們當從所認識的人收了來,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。」 6 無奈到了約阿施王二十三年,祭司仍未修理殿的破壞之處。 7 所以約阿施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和眾祭司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怎麼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呢?從今以後,你們不要從所認識的人再收銀子,要將所收的交出來,修理殿的破壞之處。」 8 眾祭司答應不再收百姓的銀子,也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。
9 祭司耶何耶大取了一個櫃子,在櫃蓋上鑽了一個窟窿,放於壇旁,在進耶和華殿的右邊;守門的祭司將奉到耶和華殿的一切銀子投在櫃裏。 10 他們見櫃裏的銀子多了,便叫王的書記和大祭司上來,將耶和華殿裏的銀子數算包起來。 11 把所平的銀子交給督工的,就是耶和華殿裏辦事的人;他們把銀子轉交修理耶和華殿的木匠和工人, 12 並瓦匠、石匠,又買木料和鑿成的石頭,修理耶和華殿的破壞之處,以及修理殿的各樣使用。 13 但那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,沒有用以做耶和華殿裏的銀杯、蠟剪、碗、號,和別樣的金銀器皿, 14 乃將那銀子交給督工的人修理耶和華的殿; 15 且將銀子交給辦事的人轉交做工的人,不與他們算賬,因為他們辦事誠實。 16 惟有贖愆祭、贖罪祭的銀子沒有奉到耶和華的殿,都歸祭司。
17 那時,亞蘭王哈薛上來攻打迦特,攻取了,就定意上來攻打耶路撒冷。 18 猶大王約阿施將他列祖猶大王約沙法、約蘭、亞哈謝所分別為聖的物和自己所分別為聖的物,並耶和華殿與王宮府庫裏所有的金子都送給亞蘭王哈薛;哈薛就不上耶路撒冷來了。
19 約阿施其餘的事,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。
20 約阿施的臣僕起來背叛,在下悉拉的米羅宮那裏將他殺了。 21 殺他的那臣僕就是示米押的兒子約撒甲和朔默的兒子約薩拔。眾人將他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裏。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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